上海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
现金及银行管理制度
上海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根据财政及银行对观金、银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由财会出纳员管理,现金只用于日常费用支出报销和津贴发放。
二、签发支票,必须根据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凭证汇总后提取,一般不余留库存现金。
三、出纳根据报销凭证,偏制会计分录后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四、出纳人员根据银行规定,負责购买银行凭证,并向银行提交办理存支手续。
五、向外支付款项必须根据支付凭证的金额填写,经审核后,由会计敲支付章,经秘书长签字后方能支付。
六、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必须对审核后的支付凭证,根据银行规定,由出纳填写,会计审核后支付。
七、出纳每月負责核对银行余额,如有差额,必须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
八、现金、银行账录入后由会计负责记账审核后,出会计报表。
九、本办法自上海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起施行。